公告事項:
一、依據學校衛生法第23之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供應會組織及運作要點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執行校園食品規範督導考核要點訂定。
二、本案業於108年4月17日行政會議通過,並於108年4月22日校長簽核通過。
發佈單位 : 學務處 | 發佈人員 : 巫正成 | 發佈時間 : 2019-04-23 09:48:48 |
公告事項:
一、依據學校衛生法第23之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供應會組織及運作要點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執行校園食品規範督導考核要點訂定。
二、本案業於108年4月17日行政會議通過,並於108年4月22日校長簽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