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據:教師法第十七條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5月20日頒布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業於106年11月19日起假本校資訊網首頁預告修正草案,公開徵求修訂意見在案,並於107年2月21日校務會議通過。
二、本案自發布日起開始實施。
發佈單位 : 學務處 | 發佈人員 : 巫正成 | 發佈時間 : 2018-03-16 11:34:30 |
依 據:教師法第十七條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5月20日頒布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業於106年11月19日起假本校資訊網首頁預告修正草案,公開徵求修訂意見在案,並於107年2月21日校務會議通過。
二、本案自發布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