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立溪湖高級中學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請查照。

發佈單位 : 學務處 發佈人員 : 巫正成 發佈時間 : 2018-03-16 11:34:30

依        據:教師法第十七條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520日頒布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業於1061119日起假本校資訊網首頁預告修正草案,公開徵求修訂意見在案,並於107221日校務會議通過。

           二、本案自發布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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