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溪湖高級中學圖書館館藏發展政策
114.12.17圖書館委員會審議通過
壹、依據
教育部發布之「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
貳、目的
一、支援本校教學、研究與學生自主學習所需,發展具特色之多元館藏。
二、確立館藏資料選擇、收集、管理與淘汰之原則與流程。
三、建立教學資源中心角色,推動數位學習及閱讀推廣。
四、促進館際合作與資源共享,擴大師生資訊獲取範圍。
參、服務對象
本校教職員工(含退休人員)及在學學生。
肆、館藏發展原則
一、學科範圍:以配合學校教學課程、輔助教學所需為原則,涵蓋語文、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史地、藝術及應用科學等。
二、語文範圍:中文為主,英文為輔;視課程需求補充其他語種。
三、資料類型:包含圖書、期刊、報紙、視聽媒體、電子書、資料庫、本校出版品及在地文史資料。
四、數位資源:積極擴充電子書、數位典藏與線上資料庫,支援遠距與行動學習。
五、館際合作:積極與公共圖書館及大專院校合作,辦理資源共享、聯盟借閱與專題研究資料支援,提升館藏利用效益。
伍、館藏選書原則
一、圖書選擇應配合課程教學、學科研究、閱讀推廣及學生自主學習之需求。
二、所選書籍須具備教育意義、內容優良,並符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
三、選書來源:包括師生推薦書單、出版社目錄、書評、暢銷書排行榜及公立圖書館推薦書目等。
四、選書工作由圖書館負責統籌,配合校內教學資源與服務對象之需求,彙整各單位及讀者推薦,並綜合館藏現況與讀者興趣,選購有助高中課程學習、促進師生身心發展、支持教學研究之圖書。經整理、查核後確定採購書單,委由廠商辦理整批或零星採購作業。
陸、館藏維護與淘汰
一、每年進行館藏盤點與淘汰,原則為不超過館藏量之3%。
二、淘汰標準:陳舊無參考價值、破損無法修復、過時資料、長期無借閱記錄、複本過多及違反著作權者。
三、淘汰或未列入核心館藏之資料得視情況設置「漂書專區」,或研議與合作館所進行轉贈或交換,以善用資源。
柒、館藏評鑑與讀者意見
一、每學期定期進行館藏分類統計與借閱使用分析,掌握各類資料使用情形,作為後續館藏發展與採購規劃之依據。
二、不定期彙整讀者借閱使用意見,鼓勵師生參與館藏建議,以提升圖書館服務品質與使用效能。
三、定期檢視館際合作與資源共享使用情形,包括跨館借閱及資料調用量,作為後續合作拓展之參考。
捌、政策修訂與實施
本政策經圖書館委員會審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