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確保國立溪湖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本校)所屬之資通資產的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導入資通安全管理系統,強化本校資通安全管理,保護資通資產免於遭受內、外部蓄意或意外之威脅,維護資料、系統、設備及網路之安全,提供可靠之資通服務,訂定本政策。
2 依據
2.1資通安全管理法(及施行細則)
2.2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
2.3本校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3 適用範圍
本政策適用範圍為本校之全體人員、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
4 目標
4.1確保本校業務相關資訊之機密性,保障校務與個人資料。
4.2確保本校業務相關資訊之完整性及可用性,提高行政效能與品質。
4.3確保本校資通安全之完整性,保障資通設備及運用之安全性。
4.4配合國家及本政策之推動,提昇資通安全防護能力。
4.5符合國家法令與本校之規範,達成業務持續運作之目標。
5策略
5.1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之規定執行各項應辦事項。
5.2訂定本校各項資通安全管理規範,建立資通作業標準。
5.3強化資通安全教育訓練,維護資通安全,確保業務持續運行。
5.4建立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機制,以確保資安事件妥善回應、控制及處理。
5.5定期執行資通安全稽核作業,以確保資通安全管理落實執行。
6實施
本政策由資通安全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依相關法令、技術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予以適當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