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溪湖高級中學人員資通安全守則
1. 資安宣導:密碼換新、程式更新、下載要當心。
2. 校內使用之電腦或資通設備應避免使用或下載未經授權及與業務無關之軟體(如:P2P軟體);電腦之作業系統及應用軟體漏洞應即時更新修補;防毒軟體應即時更新病毒碼。
3. 上班期間不應連結非公務需要之網站,並避免連結惡意網站或釣魚網站,如發現異常連線,請通知資安窗口。
4. 不得使用公務電子信箱帳號登記做為非公務網站的帳號,如社群網站、電商服務等。
5. 公務資料傳遞及聯繫必須使用公務電子郵件帳號,不得使用非公務電子郵件傳送或討論公務訊息。
6. 即時通訊軟體使用應注意不得傳送公務敏感資料。
7. 傳送公務資訊應有適當保護,例如加密傳送。
8. 帳號密碼必須妥善保存,並遵守機關規定,如有外洩疑慮,除儘速更換密碼外,並應通知資安窗口。
9. 主動通報資安事件或可能資安風險者,依規定獎勵。
10. 未遵守機關資安規定,初次予以告誡,若持續發生或勸導不聽者,依規定懲處;若因而發生資安事件,加重處分。
11. 有資安疑慮或異常時,應即時通報資安窗口。
12. 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資通安全管理法。
13. 有關資通安全相關訊息將隨時公布於本校首頁。
14. 資安窗口:實習處資訊技士
宣導人:
新進人員簽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